職位名稱:高中化學老師
工作職責:
1、 高中化學教學工作。
任職要求: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熱愛教育,所學專業與應聘專業崗位相同或相近。
2、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或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教師資格證)。
應屆畢業: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2.具有本科學歷且獲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且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本科期間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優秀黨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等榮譽稱號、省級師范生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等獎項,且綜合(專業)成績排名為其所讀學校同專業前70%的本科畢業生;(2)教育部六所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
(3)省屬重點建設師范大學、省屬重點建設院校綜合(專業)成績排名為其所讀學校同專業前70%的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4)綜合(專業)成績排名為其所讀學校同專業前40%的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5)教師年齡在30-45歲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