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資格與技能
1.1 35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主管護師以上執業資格證書。 接受國家養老專業培訓,并持有本專業資格證書者優先。
1.2 了解國家醫療、護理、養老的法律法規和質量標準。
1.3 具有五年以上在二級以上醫院護理管理工作經驗或五年以上養老機構養護工作經驗。
1.4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素質,為人熱情坦誠,有大局觀,認同企業文化。
1.5 具有較強的執行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溝通能力及團隊合作能力。
1.6 具有較好的組織教學能力、計算機應用能力、質量控制能力和院內感然防控能力。
1.7 具有較強的團隊建設能力、人才培養能力。
1.8 具有協調處理糾紛或投訴的能力。
1.9 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1.10 具有一定的機構運營能力。
2 職責與權限
2.1 在院長和醫療副院長(如果有)領導下進行工作,完成護理部年度工作計劃和指標,接受公司的考核、監督與檢查。
2.2 負責制訂護理部年度工作計劃、年終工作總結、季度目標制定及各項指標任務的完成。
2.3 負責制定年度院感防控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落實工作計劃,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傳染病預防監控、疫情上報工作。
2.4 負責制定護理部資金預算,審核績效分配及采購計劃,監督耗材及設施設備的使用。
2.5 負責護理部行政管理、人員管理、業務管理及運營管理。
2.6 負責協調與配合養老管理公司及機構內其他部門的工作。
2.7 負責養護區、醫療站的環境衛生監控。
2.8 負責住戶安全的管理。包括住戶風險評估、制定風險防范措施及落實。
2.9 負責專業護理、社區服務、短期照料、政府托底老人(如果有)入住等工作的協調與配合。
2.10 負責護理部人員招聘、培訓、晉升、調配、人才選拔、培養與使用管理。
2.11 負責對護理部副主任、醫療護士長、養護主管、質控培訓主管的工作質量進行檢查、指導與考核。
2.12 參與住戶評估、收住、等級確定的決策。
2.13 參與機構內醫養結合方案的制定與實施。
2.14 參與并組織醫護養人員聯合查房、急救及消防演練。
2.15 負責審核實習生帶教工作計劃,監督實施帶教計劃。
2.16 負責護理服務質量管理,定期進行服務質量檢查,組織召開護理質量及不良事件分析會,制定改進措施及跟進改進情況。
2.17 負責迎接國家、地方政府、第三方及養老公司對機構護理工作的質量檢查,問題反饋與質量改進。
2.18 負責住戶檔案的審核、歸檔與管理。
2.19 參與處理突發事件、接待住戶投訴,參加住戶座談會,征求住戶意見及建議,協調解決各種矛盾與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