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上級頒發的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組織或參與擬訂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情況,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調查分析工作,并負責事故的統計及上報工作;
3.組織或者參與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環保教育培訓,組織各工種人員(包括協作單位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
4.落實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對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5.負責組織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目標責任書的簽訂、考核工作;
6.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安全環保管理內業資料檔案,包括項目職業病危害辨識與分析評估,跟蹤崗前、在崗、離崗職業病體檢監督管理;
7.負責對公司安全費用的開支范圍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8.QHSE體系建立與維護,組織制定項目QHSE計劃、程序、記錄;
9.風險評估與管理,組織作業危險性分析,擬定安全改進總結與改進管理方案;
10.高風險作業管理與監督,包括組織項目高風險作業識別(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登高作業、起重、吊裝作業等);
11.配合上級單位檢查工作;
12.總體負責安全、消防、環保、職業健康、特種設備、安保等工作。
13.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任職要求:
1.本科學歷,安全相關專業;
2.具備三年以上中型及以上制造業安全管理經驗。
3.具有獨立建立安全管理體系能力,解行業內的安全法律法規,并能獨立管理現場。
4.具備特種設備、消防、職業健康、安保、環保等管理經驗,并能獨立管理。
5.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