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負責所管轄的工程,監管項目的成本控制計劃、施工進度計劃、質量目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并按月度、年度進行考核;
2、負責制定項目工程、材料、設備的招標方案,組織對項目投標單位的考察、資格預審,編制和審查招標文件,參加項目的評標、定標、合同擬訂、洽談等工作,對合同的執行情況全面負責;
3、負責審查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和重要部位的施工方案,主持召開重要結構、重要部位的施工方案論證會,處理一切質量、安全事故;
4、對工程、材料、設備的合同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報分公司總經理批閱;
5、組織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備案,對項目的質量驗收結果全權負責;
6、負責對項目的決算進行終審,制定工程款、材料款、設備款的支付計劃;
7、負責編寫項目總結,并報公司進行備案;
8、負責對分管部門或工作的涉外部門進行溝通和聯系,并處理一切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