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健康、文明生產、環境保護方針政策以及公司、地方政府的安全規定,制定實施辦法和細則,組織和推動安全、環保和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工作有序進行;
2.主持項目安全環保部的全面工作,合理安排、分配各項業務,對安全環保部的工作負全面管理責任。
3.組織項目危險因素和危險源的辨識與風險評估,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4.編制或匯總安全環保技術措施、治理污染措施,編制費用計劃,并組織立項的實施和已完項目的檢查驗收;
5.制定或修訂安全健康、環保和文明施工規定,編制或匯總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年、季、月度工作計劃,并監督執行;
6.組織開展安全環保教育,新上崗和改換工種人員的安全環保培訓,做好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專業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
7.負責項目負責人交代的其他工作。
任職資格及要求:
1.具有安全工程等相關專業優先,持有三類人員證件;
2.4年及以上工作經歷,3年以上同行業相關工作經驗;具有助理及以上職稱或與工作崗位相符的執業(職業)資格;
3.熟悉現場安全管理、職業健康管理體系、安全法規等,持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者優先;
4.熟悉現場安全管理、職業健康管理體系、安全法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