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按照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和現場安全管理規定,開展礦山生產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協調各部門開展對現場安全管理,監督和檢查現場安全體系落實情況,開展隱患排查工作;
3、對作業人員安全負責,是當班現場安全第一責任人。服從公司管理,杜絕三違現象。有權拒絕上級不符合安全生產的指令意見。
4、監督施工單位召開班前會,在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布置好安全措施工作。
5、熟悉掌握各工作面的安全生產情況,每班必須到工作面,進行安全巡查,再根據重點進行蹲守和復查,每個工作面每班必須檢查。
6、督促工人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并根據公司管理規定,對違章作業、不安全行為進行查處考核。
7、重點管控礦山現場作業,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對不能處理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匯報。有權根據現場安全情況,終止當班作業。
8、參與公司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整改。
9、堅持現場交接班制度,并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10、向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安全技能、規程制度和勞動紀律的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水平。
11、對礦山發生工傷事故,負責保護好現場,并及時上報并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救援,參與事故調查、原因分析,并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12、及時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安全生產指令。
要求:
大專以上學歷,從事露天礦山,或地下礦山安全管理工作2年以上。
職位福利:包吃、包住、五險、節日福利、生日福利、免費培訓、績效獎、出差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