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按照規范組織有關機電方面的技術改造、設計、安裝、維修和檢查,及時編制、貫徹和落實各項機電安全技術措施;
2、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本礦制定的《技術管理責任制》、《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的相關規定,定期對各種機電設備設施進行檢測、檢查、試驗、維護和更新;
3、不斷完善低壓供電系統中的三大保護(漏電保護、過流保護、接地保護)設備設施,確保井下各采區低壓設備設施的防爆率達到100%;
4、組織、參與重大機電事故的處理、故障排除和事故分析,參與各類災害事故的搶救與處理;
5、負責對全礦機電設備統一指揮調動,合理安排設備的檢查、檢修、小修、中修、大修計劃。
任職要求:
1、煤礦院校統招礦山機電等相關專業,48歲以下,身體健康;有相關資格證書;
2、具有10年以上煤礦安全生產、機電相關管理經驗;同崗位5年以上管理經驗;
職位福利:五險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