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檢查各區域公司及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及落實情況。
2.協助部長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流程和標準,確保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3.組織區域煤礦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管理體系,督促礦井逐步提升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4.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企業實際情況,對安全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和更新。
職位要求
1、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985/211/雙一流,碩士學歷優先;安全管理、煤礦相關專業,年齡不超過48歲;
2、礦業從業經驗十年以上,其中五年以上突出礦井安全管理團隊管理經驗;具備崗位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
3、熟練操作CAD繪圖、WPS、EXCEL等辦公軟件及較高寫作能力;
4、熟悉煤礦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規范、細則等,精通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專業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