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在礦長的領導下分管機電設備安全管理,對礦山的設備、設施的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2、組織制定完善設備的維護、保養、點檢等規章制度,并組織督促實施,組織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修訂、審核。
3、加強各種設備設施、建 (構)筑物的維護、保養,及時要求機電部對特種設備進行年檢等管理工作,確保各種安全衛生防護設施齊全、完好、有效,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否則不得上崗作業。
4、組織各種設備、設施的專業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 (問題)及時整改并下發專項通報。
5、制訂設備檢修計劃時,同時制訂各項安全衛生防護設施的檢修項目,組織制訂檢修施工期間的安全措施,并檢查落實。
6、組織落實安全措施計劃,保證各種設備設施的本質化安全水平。
7、參與工傷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對因設備、設施缺陷而引發的傷亡事故負責并提出防范措施,落實整改。
8、嚴格執行礦部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9、參加安環部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對機電方面存在的重大隱患提出指導性的意見和要求。
崗位要求:
1、中級職稱,10年以上工作經歷,熟悉地下礦山開采方法,適應海拔5000-5500工作環境
2、大專以上學歷(礦山主體專業如采礦、地質、測量、機電、通風、礦建等)
3、全職在崗
薪酬待遇:具體薪酬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