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與制定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計劃。
2、參與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參與制定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參與開工前安全條件檢查。
5、參與施工機械、臨時用電、消防設施等的安全檢查。
6、負責防護用品和勞保用品的符合性審查。
7、負責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審查。
8、參與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9、參與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0、負責施工作業安全及消防安全的檢查和危險源的識別,對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進行處置。
11、參與施工現場環境監督管理。
12、參與組織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參與組織安全事故救援。
13、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
14、負責安全生產的記錄、安全資料的編制。
15、負責匯總、整理、移交安全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