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嚴格執行公司、煤礦生產管理制度。 2.協助機電副礦長抓好全礦機電運輸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審查機電運輸相關管理制度、方案設計、技術標準、安全技術措施、預算、材料計劃、用電計劃等工作。 3.主持制定礦井機電運輸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季、月工作計劃和檢修計劃。 4.主持編制、審查礦井水平、采區、工作面等機電運輸提升設備選型,供電、提升設計,負責機電技術資料的管理和上報工作。 5.協助機電副礦長檢查綜采工作面“兩采一準”準備班的機電檢修工作;主持礦井機電運輸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評比工作。 6.參與機電運輸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制定防范措施。 7.主持編制礦井年度大修、節假日檢修、“雨季三防”等重點工作計劃;經常深入井下現場,排查、消除事故隱患,完成公司規定的下井和帶班次數。 8.負責機電運輸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積極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任職要求: 1.年齡:28-48周歲 2.學歷:大專及以上學歷,煤礦機電、機械相關專業畢業。 3.工作經驗:有5年以上煤礦機電工程師工作經歷和管理經驗。 4.技能要求:能夠獨立對機電設備的選型、安裝.、計劃及季節性防范措施的編制,審核并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