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崗要求統招本科學歷,有地產公司或事務所財務類審計經驗,年齡35-45歲,性格強勢;
崗位職責:
1.協助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合理安排各項審計工作。
2. 協助制定審計工作實施計劃,并組織實施,確保審計工作計劃及工作目標的達成。
3. 負責記錄并追蹤審計過程中的問題,編寫完成審計報告。
4. 監督審計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5. 負責開展對總部、城市/項目公司及物業公司的例行財務審計監察工作。
6. 負責監督公司的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
7. 負責監督被審計單位整改項目的完成情況。
8. 參與審計城市/項目公司、物業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完成情況,對年度績效實現的真實性進行證實。
9. 負責對合同的簽訂、執行、變更、終止過程及合同管理進行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
10. 負責對總部和城市/項目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財務相關人員和關鍵崗位的離任審計,確保其完整履行經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