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工作職責:
1、全面負責管轄項目的治安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全面主持本部門工作,負責建立和完善各項治安保衛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本部門制度及崗位重點防范要求,并嚴格監督執行;
3、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培訓計劃,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崗位培訓、技能培訓、物業知識培訓,提升業務水平;
4、負責本部門員工績效考核,并根據實際工作情況提出修改、調整等合理化建議;
5、負責制定治安、消防應急處理方案,防范措施及宣傳教育工作,并組織實施;
6、負責做好下屬的思想工作,了解員工情況,合理安排工作,盡力解決下屬提出的問題及困難,并做好內務管理工作;
7、協助項目經理進行與物業管理相關的對外協調工作;努力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任務,達到執行及效果;
8、對自身職責范圍內的領導行為所產生的最終結果負責;對本部門下屬員工的工作失誤造成的后果負責;
9、對本部門工作效率及工作質量負責;對本部門所屬員工工作行為負責;對本部門人事調度及下屬員工考核負責。
任職要求:
任職資格:
1、基礎要求
◆ 45歲以下,1.73米以上;
◆ 高中以上學歷;需持有中級消防證優先考慮。
2、工作經歷:
◆ 5年以上物業公司同崗位工作經驗;熟悉物業安管系統管理工作;退伍軍人。
3、技能技巧﹕
◆ 掌握相關的法律、法規,熟練治安、消防的業務技能;
◆ 遇事冷靜,有較強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能有效與客戶溝通;
◆ 具有較好的溝通表達能力,有財務成本控制經驗;
◆ 電腦操作熟練。
4、工作態度﹕
◆ 工作積極主動,樂觀向上;高度的團隊協作精神;
◆ 有作風正派、公平、公正,有良好服務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