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崗位職責
一、拓展銀行、AMC、律所等渠道業務。
二、對不良資產項目進行篩選、儲備工作,對初步可行項目進行資料收集、洽談和評估。
三、對債務人、抵押物等進行走訪盡調,對不良資產進行現場調查,房產拍照,走訪商戶或中介。
四、對債務人或關聯人進行走訪調查,分析債務人背景。
五、對擬收購的不良資產進行全面調查,對項目價值和風險進行評估,撰寫盡調報告和清收處置預案。
六、跟債務人溝通,了解經濟能力,還款能力及債務狀況,多方查找有效、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分析并提供相應的解決方案。
七、與債務人談判、提起訴訟、申請執行等工作。
任職要求:
1、具有各大銀行信貸部、資產保全部、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2年以上工作經驗(金融助貸、不良資產收處、債務重組、破產清算等);
2、具有與各大銀行資產保全部、國有及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法院等關系維護經驗,與律所、管理人、債務人等較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3、熟悉不良資產業務資源及處置渠道的發掘、溝通、協調和維護;
4、熟悉掌握資產評估、執行拍賣流程;了解財務、法律訴訟、地產開發等相關領域的知識。
5、能適應短期出差工作。
6、有過往項目成功經驗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