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規與制度管理
1. 合規監督 確保企業遵守國家、地方及行業的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相關法規(如《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對接政府監管部門(應急管理、環保等),配合安全檢查并落實整改要求。
2. 制度體系構建 - 制定并完善企業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及應急預案(如火災、泄漏、中毒等)。 定期評審制度有效性,根據法規或生產變化動態更新。
二、風險評估與管控
1. - 組織HAZOP(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JSA(工作安全分析)等專業評估,辨識生產中的危險源。針對高風險環節(如危化品存儲、反應釜操作)制定管控措施。
2.隱患治理 監督日常隱患排查(設備、工藝、作業環境),推動整改并驗收閉環。 審核技術改造、新項目投產前的安全條件,確保符合標準。
三、安全培訓與文化建設
四、現場安全監督
1. 作業監管 審批動火、受限空間、高處作業等高風險許可證,監督防護措施落實。 檢查勞保用品佩戴、設備安全聯鎖裝置有效性。
2. 巡檢與審計 定期開展生產現場巡查,確保工藝參數、設備運行符合安全規范。 主導內外部安全審計,推動管理體系(如ISO 45001)認證與維護。
五、應急與事故管理
1. 應急響應- 組建應急小組,制定預案并定期演練;事故發生時擔任現場指揮,協調救援與上報。
2. 事故處理- 按“四不放過”原則調查事故原因,制定糾正措施,避免重復發生。統計事故數據,編制分析報告,提交管理層及監管部門。
六、跨部門協作與技術創新
1. 內外協調 - 協同生產、設備、環保等部門落實安全措施;對接第三方機構(安評、環評、能評、職業衛生等公司、檢測機構)。
2.技術升級 - 推動智能化監控(DCS、SIS系統)、安全儀表升級等技改項目,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七、文檔與持續改進
1. 記錄管理 - 維護安全臺賬(培訓記錄、隱患清單、應急預案等),確保檔案完整可追溯。
2. 績效優化 定期匯報安全績效(如事故率、整改率),提出年度安全目標與改進計劃。
任職資格:
1、 有大型化工企業安全、環保部門相關管理工作經驗三年及以上;
2、 專科及以上學歷,持有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者優先考慮;
3、 年齡45歲以下,可接受從業背景調查。
4、 為人認真負責,態度嚴謹,原則性強,有一定管理能力。
職位福利:五險一金、績效獎金、加班補助、全勤獎、包吃、補充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