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道德素質。
2.符合應聘崗位任職條件要求,專業對口。
3.身心健康。無不良記錄。
(二)崗任職條件及崗位職責
1.招聘人數:1人
2.工作地點:海南省儋州市
3.薪資區間:8-15萬/年
4.任職要求: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類、審計學類、管理類、工程類等相關專業;
(2)年齡35歲周及以下(198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驗,具有紀檢工作經驗者優先;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
(3)具備法律、紀檢、工程、管理等相關專業知識;
(4)熟悉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及黨內法規、熟悉紀檢、審計工作流程;或者熟悉工程管理、工程招采等工作;
(5)中共黨員,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做到對黨絕對忠誠。
5.崗位職責:
(1)在海墾資源集團紀委指導下,開展對派駐企業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貫徹執行黨、國家方針政策以及集團黨委、集團紀委的各項規定、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制定年度紀檢工作計劃并組織落實;
(2)負責對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
(3)負責抓好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黨員干部的廉潔自律教育;
(4)監督、檢查派駐企業所屬各支部組織生活會制度及領導干部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會的情況;
(5)按照集團黨委的要求,配合集團相關部門開展項目專項督查工作;
(6)定期和不定期向派駐企業組織匯報和反映本單位黨風黨紀情況,重大問題向上級紀檢組織匯報;
(7)監督派駐企業各工程項目立項、招標、采購、工程實施、產品銷售等過程的規范性;
(8)按權限規定,負責對駐派企業管理人員廉潔從業情況進行監督,負責調查派駐企業黨員違反黨紀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9)負責審計工作的文書處理、檔案管理、信息上報等工作。
(10)監督推進內控管理體系的搭建與優化,對業務提出優化或改正建議;
(11)撰寫日常審計監督發現問題清單、問題底稿、報告等相關材料。
(12)協助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辦理案件查處工作;
(13)協助上級審計部門開展審計工作,按要求督促落實審計整改;
(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