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遵守試驗操作規程,制定項目試驗計劃,認真填寫試驗記錄,及時收集索取試驗報告,將合格試驗報告交資料員歸檔。
2、對運至施工現場的原材料按規定取試樣進行報驗。
3、在澆筑混凝土和砌筑砂漿等過程中,按試驗規程制作砂漿、砼試件,按規定周期進行標準同條件養護,按時送試驗室進行抗壓強度、抗滲性能、負責對接檢測單位結構實體工程檢驗檢測工作,對試件代表性制作過程負責。
4、監督施工現場嚴格控制混澆筑、養護全過程,保證混凝土強度所需要的溫濕度,滿足設計要求。
5、負責現場材料取樣復試,按要求數量取樣并執行有見證取樣和送檢規定,資料填寫清楚齊全、準確、做好試驗記錄臺帳。
7、能接受項目駐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