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烏蘭察布附近兩家科研院所合作完成新品系的區域試驗;
2、發明專利1個
3、外購微型薯
4、發表以公司為署名的1篇科研論文B以上級別刊物,提升公司科技含量與知名度;
5、種薯生產過程監督管理(面積:原種1萬畝、原種1萬畝、一級種800畝):
6、對原種田進行3次田間檢測,3次目檢,1次實驗室檢測,收獲之前完成原種質量檢測報告,保證種薯符合GB18133后方可入庫(每次檢測提出書面意見建議、助推種子合格)
7、種薯入庫檢測:對原原種、原種入庫質量進行檢測,保證所有產品符合馬鈴薯種薯GB18133的規定,
8、原種出庫檢測:完成2次檢驗,1次庫房檢測、1次冬測,保證出庫種薯符合馬鈴薯種薯GB18133的規定。
9、對銷售種薯質量負責,種薯銷售0糾紛(因種薯質量糾紛造成的損失10倍沖抵部門盈余)參與解決種薯客訴問題:配合銷售人員到現場檢查問題,給客戶解釋,給出處理建議并參與擬定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