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與擬訂項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負責落實項目安全生產、工程質量教育培訓以及安全質量交底工作;
(3)督促落實項目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參與組織項目應急救援演練并持續改進;
(5)檢查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質量管控情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和質量缺陷,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建議;
(6)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7)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和質量隱患整改措施;
(8)報告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協助配合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9)開展全面質量管理活動和安全質量爭創活動,負責安標工地和優質工程等獎項的申報工作;
(10)完成公司工程項目精細化管理中相關安全質量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