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區域內新能源場站集電線路、主變、箱變、氣象站、場內檢修道路及附屬設施設備每月一次定期巡視,特殊天氣、設備異常安排特殊巡視;
2.負責管轄范圍內設備設施的消缺及事故搶修工作,
3.負責組織機組廠家、外送線路維護單位等第三方服務單位按照合同約定開展服務工作;
4.負責檢修資料的編制、記錄、歸檔工作;負責物資日常管理。
5.其他職責范圍內工作。
任職要求:
1.45歲以下,具有從事光電站、風電站安全技術管理工作3年以上經驗,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技術能力,可以配合、協助總值完成光電站、風電站所有運維管理工作;
2.高、低壓電工作業證、登高作業證書、調度證(符合上級調度管理要求人數)等,持證上崗;
3.身體健康,無從事電力生產運維的禁忌性身體缺陷和疾病,并出示縣級以上醫院或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的健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