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職條件:
1、研究生以上學歷,如有3年以上同學段及以上教學經驗者可放寬至本科學歷,音樂教育專業(聲樂、器樂方向)優先考慮;
2、精通高中教材,熟悉山東省音樂通考流程;
3、有高考帶考經驗者優先考慮。
二、崗位職責:
1、負責學生思想政治及教學、教研等方面的工作;
2、針對學生情況因材施教,進行個性化的課程講授,發掘、組織多形式教學方式,注重靈活教學;
3、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能幫助學生在德智體美等多方面發展:
4、師德優良,作風正派,工作踏實:
5、完成學校安排的教研教學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