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內容:
1. 全面負責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
2. 組織制定礦山安全規章制度、應急預案,監督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
3. 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演練;負責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全員安全意識與技能。
4.協助管理層處理與生產安全相關的事宜;
5. 撰寫安全報表及其他生產相關文件。
任職要求:
1. 大專及以上學歷,采礦工程、安全工程、礦業安全等相關專業;
2. 持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具備10年以上礦山安全現場管理工作經驗,或5年以上同等崗位經歷;
3.熟悉礦山安全法律法規,具備風險辨識、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熟練使用辦公軟件。
4. 具備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有責任心。
5.年薪18萬,有五險包吃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