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能夠對所承擔范圍內的工程進度、質量、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等進行全面指揮、協調和控制,確保各項生產和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
2.按照施工總體計劃編制所管轄范圍內的《施工進度計劃》及《保證進度目標的措施》;
3.負責物資需用(采購)計劃的編制報總工程師審批,并對計劃的符合性、準確性負管理責任;
4.負責所承擔范圍內的工程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的實施情況,搞好過程質量控制。監督班組做好自檢、組織質量檢查人員進行專檢,辦理工序交接驗收手續。
5.認真收集、整理過程控制的有關記錄,及時交資料管理人員歸檔、保存,做好分包管理的統一協調;
6.做好分包管理的統一協調,對施工班組進行技術交底,并監督按技術交底操作,驗證落實情況;
7.組織班組進行檢驗批、分項工程的自檢、交接檢;
8.在施工日志中記錄項目特殊過程的操作人員資質、材料復試情況、施工部位、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情況和驗收結果;
9.堅持跟班作業和必要的旁站監督,及時協調工種間和工序間的配合交接關系,監督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糾正違章作業,保證施工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