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負責協助部門經理開展制度規范編制等相關工作:
1.1起草公司法務管理、印章管理等相關制度規范;
1.2參與起草本部門內部管理制度與流程、指引。
2.負責開展并落實法務管理相關工作:
2.1統籌案件管理工作,組織應對以公司及下轄各公司名義啟動的起訴/應訴案件,發起相關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協調外部法律糾紛;
2.2負責對公司單項外聘法律服務機構及律師的工作對接、管理及評價;
2.3負責公司的法律事務管理工作,開展重大事項法律分析論證,并提供法律咨詢和服務;
2.4開展公司合同標準化建設工作,監控公司執行集團合同范本的實施情況;
2.5審核以公司及下轄各公司名義簽訂合同法務條款的合法性,跟蹤合同履行情況;
2.6審核公司及下轄各公司的合同簽訂、變更,備案合同協議解除及合同相關資料;
2.7針對公司及下轄各公司投資、參股、轉讓、兼并、破產等重大經營管理決策,組織法律風險的論證和控制,依法維護公司及下轄各公司的合法權益;
2.8負責法律宣傳及員工法律培訓工作;
2.9按照要求及時向集團風控法務部提供合同備案;
2.10按照國資監管部門要求,管理公司及下轄各公司章程。
3.負責開展并落實印章管理相關工作:
3.1統籌公司及下轄各公司印章管理工作,負責公司及下轄各公司公章、合同章、電子章的刻制、使用及保管等管理工作,控制用印風險。
4.負責開展并落實產權管理相關工作:
4.1負責公司及下轄各公司的注冊資本變動、股權劃轉或轉讓、合并、分立、增資、減資、收購、清算注銷工作;
4.2負責公司及下轄各公司與股權處置相關的審計評估與備案管理;
4.3負責公司及下轄各公司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工作;
4.4負責公司及下轄各公司產權相關檔案管理,根據變動及時更新相關信息。
5.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職資格:
學歷要求:第一學歷為本科(統招)學歷,碩士以上者優先。
專業要求:法學等相關專業。
經驗要求:5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驗,3年及以上同崗位工作經驗。
其他要求:黨員優先、國企經驗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