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符合注冊會計師合伙人的條件:
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
(二)成為合伙人(股東)前3年內沒有因為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三)最近連續3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業務且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業務時間累計不少于10年或者取得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后最近連續5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業務;
(四)成為合伙人(股東)前3年內沒有因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申請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而被省級財政部門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準或者撤銷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的決定。
B,任職要求:
1. 具備注冊會計師執業證書,并至少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 擅長財務分析和預算、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工作,熟練掌握Excel等辦公軟件。
3. 對公司戰略規劃和經營管理具有深刻的理解和洞察,能夠從財務角度為公司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建議。
4. 具備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時間管理能力,做事認真負責。